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21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-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,根据《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》及《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奖-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评选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渠道及名额
(一)推荐渠道
1.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;
2.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;
3.解放军中医药学会;
4.团体会员单位;
5.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。
(二)名额分配
我校推荐中青年创新人才候选人、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各1名,名额不可调剂。各单位按照要求,积极组织申报,学校向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发送身份验证码,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。
(一)已入选科技部“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”及同等级(或以上)人才计划的人员,不可再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中青年创新人才。
(二)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“中青年创新人才”和“优秀管理人才”的其中一项。重复申报的,取消参评资格。
(三)“中青年创新人才”年龄不超过45岁(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“优秀管理人才奖”不受年龄限制。
(四)推荐人选须经工作单位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无异议方可上报。
(五)请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书面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。“书面材料”指:(1)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1份,内容应包括推荐人选如何产生情况等;(2)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1套,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。(3)《接受奖励确认书》原件1份。
专科分会推荐时,盖章处由主任委员签字即可(主任委员申报时,由1位副主任委员签字)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
电子版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,纸质版材料另行通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 张妤 王艺蓉
联系电话: 13840029654 18698878602
电子信箱: lntcmcg2020@163.com